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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落实民政部《社会团体分支机构、代表机构管理办法》 进行内部整改的通知

2026-7-8 19:20:14   来源:湖南省无人机行业协会

关于落实民政部《社会团体分支机构、代表机构管理办法》进行内部整改的通知

 

各位会员:

为落实民政部《社会团体分支机构、代表机构管理办法》(以下简称“办法”),结合我会实际情况,现按照“办法”要求对本会内设机构进行整改,具体方案如下:

1. 2021年设立的“湖南省无人机行业协会石门工作站”更名为“湖南省无人机行业协会石门县联络处”;

2. 2024年申报设立的二级机构“湖南省无人机行业发展战略研究院”即日起中止设立,其工作内容划归拟成立的“湖南省无人机行业协会专家委员会”;

3. 2022年设立的“湖南省无人机行业协会航拍专业委员会”予以保留。

以上整改方案由协会秘书处报送省民政厅社管局。

湖南省无人机行业协会

2026年7月7日

关于落实民政部《社会团体分支机构、代表机构管理办法》内部整改的通知_01.jpg