刘岳,1974年5月出生,中共党员,硕士研究生,湖南金州律师事务所董事,高级合伙人,湖南省政协委员、长沙市政协委员,蓝思科技独立董事。兼任国家“双千计划”学者,“星辰智库”首席法律专家、中南大学人力资源研究中心研究员、湖南大学硕士生指导教师。
1996年起从事法律工作,2007年从长沙市司法局辞职。现担任湖南省广电局、湖南广播影视集团、湖南省烟草专卖局(公司)、湖南省人社厅、湖南省环保厅、湖南省林业局,长沙市公安局、长沙市住建局、长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、长沙市供销合作总社等50余家国家机关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。
由于业绩突出,先后荣获“全国优秀党员律师”“全国农民工合法权益维护先进个人”、“湖南省优秀律师”、“湖南省首届十佳青年律师”、“湖南省公益律师之星”和“长沙市优秀律师”等荣誉称号。